本文目录一览:
- 1、盘问时间规定是什么
- 2、24小时计时法到底怎样计算呀
- 3、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,对背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多少小时?
- 4、盘问时间的具体规定有哪些
- 5、盘问时间是多久
- 6、继续盘问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
盘问时间规定是什么
公安机关盘问的时间一般是当场盘问,在盘问后认为有必要的,可以将被盘问者拘留对其继续盘问。但是公安机关拘留盘问的时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。24小时之后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盘问者存在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就要放人。留置盘问的最长时间是24小时。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,在特殊情况下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,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,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,经出示相应证件,可以当场盘问、检查;经盘问、检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,经该公安机关批准,对其继续盘问:
(一)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;
(二)有现场作案嫌疑的;
(三)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;
(四)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。
24小时计时法到底怎样计算呀
24小时计时法:时钟有两圈,分内圈和外圈,内圈数字是时针走第一圈表示的时刻,外圈数字是时针走第二圈所对应的24时计时法时刻,下午1时就是13时,晚上9时就是21时,时针指向外圈的几就读几时,不用再说上午或下午等时间词。
24小时计时法与分段计时法(十二时计时法)相对。
对比如下:
普通计时法 24时计时法
凌晨0时 —— ( 0 )时;
凌晨1时 —— ( 1 )时;
凌晨2时 —— ( 2 )时;
凌晨3时 —— ( 3 )时;
凌晨4时 —— ( 4 )时;
凌晨5时 —— ( 5 )时;
清晨6时 —— ( 6 )时;
早上7时 —— ( 7 )时;
早上8时 —— ( 8 )时;
早上9时 —— ( 9 )时;
上午10时 —— ( 10 )时;
上午11时 —— ( 11 )时;
中午12时 —— ( 12 )时;
下午1时 —— ( 13 )时;(开始要+12)
下午2时 —— ( 14 )时;
下午3时 —— ( 15 )时;
下午4时 —— ( 16 )时;
下午5时 —— ( 17 )时;
傍晚6时 —— ( 18 )时;
晚上7时 —— ( 19 )时;
晚上8时 —— ( 20 )时;
晚上9时 —— ( 21 )时;
晚上10时 —— ( 22 )时;
晚上11时 —— ( 23 )时;
深夜12时 —— ( 24 )时( 0 时)。
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,对背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多少小时?
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,对背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48小时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,经出示相应证件,可以当场盘问、检查;经盘问、检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,经该公安机关批准,对其继续盘问:
(一)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;
(二)有现场作案嫌疑的;
(三)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;
(四)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。
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,在特殊情况下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,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,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。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,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。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,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。
扩展资料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、经出示相应证件,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遇交通阻碍时,优先通行。
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,必要时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可以优先使用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、通信工具、场地和建筑物,用后应当及时归还,并支付适当费用;造成损失的,应当赔偿。
参考资料来源:中国人大网—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
盘问时间的具体规定有哪些
盘问的时间规定具体如下:
1、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;
2、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,可以延长至24小时;
3、对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、身份,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,可以延长至48小时。根据不同盘问情况,盘问的时间不同。
《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》
第十一条
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;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,可以延长至24小时;对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、身份,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,可以延长至48小时。
前款规定的时限自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被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,至被盘问人可以自由离开公安机关之时或者被决定刑事拘留、逮捕、行政拘留、强制戒毒而移交有关监管场所执行之时止,包括呈报和审批继续盘问、延长继续盘问时限、处理决定的时间。
盘问时间是多久
公安机关一般是当场盘问,在盘问后认为有必要的,可以将被盘问者拘留对其继续盘问。但是公安机关拘留盘问的时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。24小时之后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盘问者存在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就要放人。同时,被盘问者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支付国家赔偿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》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,经出示相应证件,可以当场盘问、检查;经盘问、检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,经该公安机关批准,对其继续盘问:(一)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;(二)有现场作案嫌疑的;(三)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;(四)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,必须出示拘留证。拘留后,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,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。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,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,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。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,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。
继续盘问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
继续盘问
是对经当场盘问后,发现有下列清形之一的:1.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;2.有现场作案嫌疑的;3.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;4.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。可以将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。继续盘问一般为24小时,可延长至48小时。